根据《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及长江大学《关于加强科研平台运行经费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经湿地生态与农业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办公会议研究,并报请学校科技处同意,决定从即日起开始受理2023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为了服务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长江大保护生态发展战略,根据湿地生态与农业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研究方向,结合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目标和江汉平原湿地生态修复和农业绿色发展的需要,2023年开放基金拟重点支持与农业生态修复、农田耕地质量提升、湿地水产生态养殖、湿地作物高效生产发展相关研究及相关成果转化方面特色鲜明的项目,重在产业对接,物化成果研发及成果转化。具体申请范围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农业生态修复与农田耕地质量提升
(1)农业面源污染与生态修复技术及成果转化
(2)洪涝渍等逆境灾害预警与防控技术
(3)湿地农业资源高效利用与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
(4)耕地质量监测智能化平台建设与提升技术
2、湿地作物高效生产
(1)湿地农业立体种养模式的绿色高效生产技术及成果转化
(2)湿地作物抗逆绿色生产技术及成果转化
(3)湿地作物生产有害生物绿色防控技术及成果转化
(4)湿地农业相关的新品种、新农药、新肥料的研究与开发及相关应用技术
3、湿地水产生态养殖
(1)黄鳝、泥鳅等名特水产品的高效健康养殖模式与技术及成果转化
(2)黄鳝、泥鳅等名特水产品优质饲料的研究与开发及成果转化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湿地生态与农业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面向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工作者,鼓励跨单位、跨专业的合作研究。本基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要求项目研究选题符合申报指南方向,学术思想新颖,研究内容具体,考核指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应用价值。重点项目负责人应有相关方向研究积累和团队基础,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和条件。
(一)重点项目
1. 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拥有一支相对稳定的结构合理的研究队伍,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 重点项目负责人在本工程中心研究领域已取得同行认可的科研成果,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创新的学术思想。
(二)一般项目
1.项目申请者已获得博士学位或有副高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申请者具有独立科学研究能力和一定的研究基础。
(三)注意事项
1.不受理申报指南范围之外的项目申请。承担有本工程中心开放基金但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2.重点项目资助不超过5项,资助金额5万元/项,项目执行期为2-3年。
3.一般项目资助10项,资助金额2万元/项,项目执行期为1-2年。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书撰写(即日起至6月15日):项目申请人从长江大学科技处网站下载《长江大学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申请书》,于6月15前将项目纸质申请书(一式五份)和电子版提交至工程中心。
2、形式审查及专家评审(6月15日至6月20日):工程中心将进行形式审查并会同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定国 许本波
电话:0716-8066541 Email:sdny@yangtzeu.edu.cn
湿地生态与农业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长江大学科技处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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