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及长江大学《关于加强科研平台运行经费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经湿地生态与农业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办公会议研究,并报请科发院同意,决定从即日起开始受理2019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为了服务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长江大保护生态发展战略,根据湿地生态与农业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研究方向,结合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目标和江汉平原湿地生态修复和农业绿色发展的需要,2019年开放基金拟重点支持与湿地生态修复及农业绿色发展相关特色鲜明的项目。具体申请范围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湿地生态工程与修复
   (1)湿地区域农业面源污染与水污染修复技术
   (2)洪涝渍等逆境灾害预警与防控公共平台建设
   (3)湿地生物资源利用与休闲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
    2、湿地作物高效生产
   (1)湿地农业生态立体种养模式的绿色高效生产技术
   (2)湿地作物(含水生蔬菜)抗逆绿色生产技术
   (3)湿地作物生产有害生物绿色防控技术
    3、湿地水产生态养殖
   (1)黄鳝、泥鳅等名特水产品的高效健康养殖模式与技术
   (2)黄鳝、泥鳅等名特水产品优质饲料的研究与开发
    湿地生态与农业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面向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工作者,鼓励跨单位、跨专业的合作研究,优先资助工程化技术研发项目和物化性成果孵化项目。本基金项目分为团队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要求项目研究选题符合申报指南方向,学术思想新颖,研究内容具体,考核指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应用价值。
    1.团队项目由长江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和工程研究中心共同组织申报。团队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拥有一支相对稳定的结构合理的研究队伍,有相关方向的研究成果积累,紧紧围绕工程中心研发方向开展有组织的科研。
    2. 团队负责人在本工程研究中心研究领域已取得同行认可的科研成果,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创新的学术思想。
    1.项目申请者已获得博士学位或有副高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申请者具有独立科学研究能力,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
    1.不受理申报指南范围之外的项目申请。承担有本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但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2.团队项目资助7项,资助金额15-20万元,项目执行期为2-3年。
    3.一般项目资助9-10项,资助金额1.5-2.0万元,项目执行期为1-2年。
    1、申请书撰写(即日起至6月20日):项目申请人从长江大学科技处网站下载《长江大学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申请书》,于6月20前将项目纸质申请书(一式五份)和电子版提交至工程中心。
    2、形式审查及专家评审(6月20日至6月30日):工程研究中心将进行形式审查并会同科发院组织专家评审。
    联系人:向云彬 许本波 刘章勇
                                           湿地生态与农业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长江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二Ο一九年六月五日